?車研咨詢(http://www.cheyanzixun.com)對全國700多家鋰電池正極材料企業(母公司與分/子公司單獨計算)進行了詳細的分析。覆蓋三元正極(鎳鈷錳酸鋰、鎳鈷鋁酸鋰)、鈷酸鋰、錳酸鋰、磷酸鐵鋰。
(1)中國鋰電池正極材料市場投資與發展前景預測調研分析報告(2024版)
(2)中國鈷酸鋰正極材料市場投資與發展前景預測調研分析報告(2024版)
(3)中國錳酸鋰正極材料市場投資與發展前景預測調研分析報告(2024版)
(4)中國磷酸鐵鋰正極材料市場投資與發展前景預測調研分析報告(2024版)
(5)中國三元正極材料市場投資與發展前景預測調研分析報告(2024版)
(6)全國各省、地級市700多家鋰電池正極材料市場生產企業產能投資布局分析報告(含廠商名單)
(7)700多家鋰電池正極材料市場生產企業分析報告(20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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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出臺的鋰電池正極材料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具體情況如下: ①碳中和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規 序號 | 文件名 | 頒布時間 | 頒布單位 | 主要內容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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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見》 | 2022.01 | 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 | 到2030年,基本建立完整的能源綠色低碳發展基本制度和政策體系,形成非化石能源既基本滿足能源需求增量又規模化替代化石能源存量、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全面增強的能源生產消費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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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 | 2021.10 | 國務院 |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為實現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5%左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順利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到2030年,當年新增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的交通工具比例達到40%左右,營運交通工具單位換算周轉量碳排放強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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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 | 2021.09 | 中共中央、國務院 | 加強電化學、超級電容等新型儲能技術攻關,推動氫能關鍵技術研發、示范和規模化應用。開展動力電池、氫燃料電池發動機、電池堆技術研發和生產,加強動力電池回收和循環利用推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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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 | 2021.03 | 全國人大 | 推動能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深入推進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低碳轉型,聚焦新能源車等戰略性新型產業,加快關鍵核心技術創新應用,構建現代能源體系,加快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和新型儲能技術規模化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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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 | 2021.02 | 國務院 | 到2025年,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明顯優化,綠色產業比重顯著提升,基礎設施綠色化水平不斷提高,清潔生產水平持續提高,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能源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到2035年,綠色發展內生動力顯著增強,綠色產業規模邁上新臺階,重點行業、重點產品能源資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美麗中國建設目標基本實現 |
| ②新能源汽車行業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規 序號 | 文件名 | 頒布時間 | 頒布單位 | 主要內容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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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2022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 2022.03 | 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國家發改委 | 2022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在2021年基礎上退坡30%;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補貼標準在2021年基礎上退坡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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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部門關于開展2021年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的通知》 | 2021.03 | 工信部辦公廳、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 鼓勵參加下鄉活動的新能源汽車行業相關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積極參與“雙品網購節”,支持企業與電商、互聯網平臺等合作舉辦網絡購車活動,通過網上促銷等方式吸引更多消費者購買。鼓勵各地出臺更多新能源汽車下鄉支持政策,改善新能源汽車使用環境,推動農村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參與下鄉活動企業研發更多質量可靠、先進適用車型,加大活動優惠力度,加強售后運維服務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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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 2020.12 | 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國家發改委 | 明確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20%,對公共交通等領域車輛電動化,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補貼標準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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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 | 2020.10 | 工信部 | 提出到2025年,我國新能源汽車市場競爭力明顯增強,動力電池、驅動電機、車用操作系統等關鍵技術取得重大突破,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車新車銷售量達到汽車新車銷售總量的20%左右。提出2021年起,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公共領域車輛采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該部分區域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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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修改<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 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 >的決定 》 | 2020.06 | 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 海關總署、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 明確2021-2023年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分別為14%、16%、18%;建立了企業傳統能源乘用車節能水平與新能源汽車正 積分結轉的關聯機制,企業傳統能源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達到一定水平的,其新能源汽車正積分可按照 50%的比例向后結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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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繼續執行的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的公告》 | 2019.06 | 財政部、稅務總局 |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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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 2019.03 | 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國家發改委 | 新政策補貼標準提高,補貼金額下降,實行差異化的補貼政策:純電動車續航400公里以上的車型補貼下調50%;續航里程250-400公里的車型補貼下調45%-60%不等;低于250公里續航的車型將不再享有補貼;插電混動車補貼下調約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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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節能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 2018.07 |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稅務總局 | 對于符合條件的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免征車船稅。純電動乘用車和燃料電池乘用車不屬于車船稅征稅范圍,對其不征車船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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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 | 2018.06 | 國務院 | 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2020年新能源汽車產銷量達到200萬輛左右。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重點區域使用比例達到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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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 2018.02 | 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改委 | 新政策補貼標準提高,補貼金額下降,實行差異化的補貼政策:純電動車續航150-300公里車型補貼分別下調約20%-50%不等,低于150公里續航的車型將不再享有補貼;續航里程300-400公里及400公里以上車型,分別上調2%-14%不等(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為過渡期) |
| ③儲能相關政策及法律、法規 序號 | 文件名 | 頒布時間 | 頒布單位 | 主要內容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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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儲能項目管理規范(暫行)》 | 2021.09 | 國家能源局 | 規范新型儲能項目管理,推動新型儲能積極穩妥健康有序發展,促進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支撐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文件要求省級能源主管部門組織開展本地區關系電力系統安全高效運行的新型儲能發展規模與布局研究,科學合理引導新型儲能項目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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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鼓勵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自建或購買調峰能力增加并網規模的通知》 | 2021.08 | 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 | 按照能源產供儲銷體系建設和可再生能源消納的相關要求,在電網企業承擔可再生能源保障性并網責任的基礎上,鼓勵發電企業通過自建或購買調峰儲能能力的方式,增加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并網規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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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 | 2021.07 | 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 | 主要目標是到2025年,實現新型儲能從商業化初期向規模化發展轉變,裝機規模達3000萬千瓦以上;到2030年,實現新型儲能全面市場化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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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加強儲能標準化工作的實施方案》 | 2020.01 | 國家能源局、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 強調建立儲能標準化協調工作機制、建設儲能標準體系、推動儲能標準化示范、推進儲能標準國際化四項重點任務。提出到2021年,形成政府引導、多方參與的儲能標準化工作機制,推進建立較為系統的儲能標準體系,加強儲能關鍵技術標準制修訂和儲能標準國際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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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2018修正)》 | 2018.10 | 全國人民 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 會 | 節約資源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國家實施節約與開發并舉、把節約放在首位的能源發展戰略。加強用能管理,采取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以及環境和社會可以承受的措施,從能源生產到消費的各個環節,降低消耗、減少損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費,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
| ④鋰離子電池相關政策及法律、法規 序號 | 文件名 | 頒布時間 | 頒布單位 | 主要內容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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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 | 2022.03 | 國家發改委 | 鋰電池用三元和多元、磷酸鐵鋰等正極材料未列入禁止準入類產業以及許可準入類產業,各類市場主體可依法平等進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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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21年本)》 | 2021.12 | 工業和信息化部 | 明確了對正極材料比容量的要求,規定磷酸鐵鋰比容量≥145Ah/kg,三元材料比容量≥165Ah/kg,鈷酸鋰比容量≥160Ah/kg,錳酸鋰比容量≥115Ah/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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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的通知》 | 2021.07 | 國家發改委 | 廢舊動力電池循環利用行動。加強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溯源管理平臺建設,完善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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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 | 2019.10 | 國家發改委 | 鼓勵類產業:鋰離子電池用三元和多元、磷酸鐵鋰等正極材料、中間相炭微球和硅碳等負極材料、單層與三層復合鋰離子電池隔膜、氟代碳酸乙烯酯(FEC)等電解質與添加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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